在上班路上看《环球时报》,又有一篇关于中国房市调控的讨论文章。由于公车摇摇晃晃的,看得也不是太认真,除了知道它探讨房价高低合理与否,具体什么观点也没看明白。

      最近几年,《环球时报》看的不少,上面讨论房市的文章也看了不少。但是看来看去,都是在围绕“经济增长”和“城市化”或近似主题展开,给人感觉不谈经济,不谈控制就无法展开话题的感觉。讨论它们没有什么不妥,通过这样的讨论能够让人们对一些方面的问题看得通透。

      有些时候,人们在努力处理问题的过程中,忘记了为什么要处理问题,把处理问题变成了目标,演变成为了为处理问题而处理问题。如果专业人群出现了这样的问题,往往比较容易误导人们,他们导致的一些负面效果已经为一些有见之士所认识。现在有舆论呼吁企业和企业家要正视自己的社会责任就是一种体现。

      正确认识和把握真正的目标,往往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。古时“大禹治水”,放弃其父“堵”的策略,转而采用“疏”的方针,最终成功治水。大禹之所以能够这样,正是因为他准确的把握了真正的目标,是让大河两岸的人们和庄稼不受侵害,而不是要把水怎么样。所以,他不存在把水如何的局限,思路更开阔,所以能找到更合适的新办法,并且解决得更彻底。

      房子时关系到人们安居乐业的大问题。我们可以通过发展经济来解决房子的问题,但是不能为了发展经济而忽视人们的安居乐业。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,人民是国家的主人。国家应该在原则上实行按需分配,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,对这个目标形成挑战的,就是控制的对象。多劳多得是应该的,它能提高人们的积极性,鼓励人们去开拓,去发展。由于房子是现代所有人生活的必备条件,单一的多劳多得不可避免的对他们的生存形成了潜在挑战。所以,它应该在按需分配的基础上多劳多得。如果多劳多得对按需分配形成了挑战,那么必须进行控制,如果有集团势力对这种控制形成挑战,那么应该对这样的集团进行专政。

      下面是遵循这种思路的一个及其粗糙的房市管理方案。

      根据实际情况,指定个人按需分配的生活住房面积。以家庭为单位,在这个范围内,可以以成本价或稍高的价格进行购买,如果超出了这个范围,那么可以分为若干个区段,逐步提高获得代价,并且这种代价应该考虑与占有时间挂钩,占有越长,代价越高。住房的建设由房地产开发商进行,按照政府依据成本核算的统一指导价出售,政府根据销售情况对其进行奖励或惩罚,房地产开发商的主要受益应该来自政府的奖励。